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本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按照《关于规范本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号】115号)、《关于完善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工作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256号)、《关于完善本市科技创新领域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的实施细则》(沪人社专发【2016号】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要求,经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同意,现就2018年组织开展上海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和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机构
上海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工程系列和实验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以下简称“高评委”)。高评委办公室设在上海市科委人事教育处,负责本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申报评审程序
(一)申报人应满足申报条件(见附件2:关于申报条件的说明)。
(二)进入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职称专家栏,登录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如实注册用户信息、填写基本资料。选择所要申报的专业学科,按照要求上传规定的申报材料。凡要求提供的附件材料均应上传原件至系统。申报材料填写和附件上传完成后,经检查无误,点击提交评委会审核,同时打印申报表(需原件3份)(请确认上传的附件不含病毒,否则可能导致材料上传不完整而影响评审)。
(三)网上申报后,高评委办公室将初审申报材料,对申报条件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审核通过后的材料,会分配受理号,并通知申报人按送审材料目录要求将书面申报材料送至材料受理点。
(四)通过资格审查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在相应的专业学科组进行答辩,经学科组评议后提交高评委会评审。
(五)评审结束后,通过评审的人员名单在21世纪人才网公示,公示无异议的颁发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制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三、评审费用
(一)申报正高级职称评审费用为1000元人民币;申报副高级职称评审费用为800元人民币。
(二)评审费用在报送材料时一同交付。
四、申报时间:
(一)网上申报时间:2018年8月27日至2018年9月27日。
截止2018年9月27日下午17:00网上注册关闭,仍未提交完整申报信息的视为放弃当年申报。
(二)书面材料递送时间另行通知。
五、材料受理地点:
(一)钦州路100号1号楼5楼
(二)愚园路546号8号楼207室(受理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科组副高级职称申报领域)
咨询电话:51371624 64703839 62401993(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科组)
上海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专业
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2018年8月15日
附件:(以下附件可以和达济咨询的顾问领取)
1.关于评审专业及评审职务的说明
2.关于申报条件的说明
3.关于网上注册注意事项的说明
4.关于递交书面材料的说明
5.《业绩情况表》
6.《业绩汇总表》
7.《2018年度上海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评委会送审材料目录》
8.《专家推荐意见表》
(来源: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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