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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自己是否符合上海市轻工中级职称的评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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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自己是否符合上海市轻工中级职称的评审条件

发布日期:2024-07-22 10:19:24 来源: 点击:1524

如何确定自己是否符合上海市轻工中级职称的评审条件

若要确定自己是否符合上海市工程系列轻工专业中级职称的评审条件,可以参照以下方面进行逐一核对:

基本条件: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无不良诚信记录,无尚在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

申报范围:在上海市企事业单位工作,至申报截止日,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并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需注意本年度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手续,或上年度未通过本市中级职称评审(有重大突出业绩除外)的人员,不接受申报;事业单位需按照缺额申报原则,由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缺额申报意见。

学历、资历条件: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满2年;

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大学专科学历,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年;非理工类专业大学专科毕业,须具备理工类相关专业中专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并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5年以上;

对于先评聘助理工程师职务,后取得相关专业在职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在取得在职学历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一年,方可按在职学历计算资历年限;

任职资历计算到2024630日。同时,非就业状态、在行政管理或工勤等岗位工作的经历不能作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在计算时,因专业技术岗位变动、待岗待聘、长病假、参加全日制教育等不在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时间需相应扣除。

工作业绩和专业能力要求:在取得助理工程师后,本人从事的专业工作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包括有一定从事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实践经验,负责或参与本单位、行业协会或政府部门主导的技术项目,有独立解决比较复杂技术问题的能力,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或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者有一定从事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工作实践经验,在负责或参与的工程项目中,有独立承担较复杂技术的研究、设计工作的能力,能解决本专业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有较大技术创新,或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论文或技术工作总结:提交在任助理工程师期间撰写的,与本人工作、专业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或技术工作总结一篇作为评审材料。主审论文或技术工作总结须是由申报者作为独立或第一作者撰写,提交论文本人撰写字数不少于3000字,合作撰写论文原则上不超过3人(3人合著,以第一作者撰写论文,还须有其他2人提供证明)。技术工作总结应是本人承担的科研、生产项目或工程设计项目的技术工作总结,总结应阐明项目水平,并写明本人在项目中所承担的岗位职责、专业技术能力、创造性的作用贡献以及解决的技术难题。若以外文发表的论文作为主审论文,需同时提供中文译稿,且专家审核时以中文内容为准。大学毕业或学位论文,以及项目(工程)设计说明书、产品说明书,可行性研究、立项申请、结题报告以及项目技术报告、测试报告,产品标准,专利申请报告等不可作为申报论文。

单位工作考核要求:申报者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后,近3年业绩考核为称职及以上,单位填写《单位公示、年度考核评价意见表》。

继续教育要求: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文件要求,需完成公需、专业课程不少于132学时(90+42)。具体如下:公需科目需完成必修课程不少于45学时,累计完成不少于90学时(2019年以后学时可计入);专业科目需完成42学时,分为必修课、选修课,其中必修课不少于18学时。必修课采用面授方式,选修课采用《雨课堂》直播方式。

对于参加其它相关评委会与本人从事专业相关的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需按要求填写《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汇总表》(公需科目不用填此表)。

此外,在专家面谈要求方面,除破格申报评审对象必须参加面谈外,其余对象由专家提出、中评委办公室抽取。通知参加面谈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参加,无故缺席视为放弃评审,专家面谈情况将作为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如果你不确定自己是否完全符合所有条件,建议进一步咨询上海市工程系列轻工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或相关部门,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图片来源于网络,若有侵权,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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