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市2019年度统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7-29 10:07
各委、办、局(公司),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各调查队及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高级统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9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于2019年11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开展高级统计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大宣传力度,各企事业单位要积极支持和组织符合条件的统计人员做好申报工作,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不参加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受理机构和受理时间: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20日。现场受理单位: 市统计局组织人事处(威海路48号1615室;电话53857069、53851975)。
二、申报程序:2019年度上海市统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实行网上申报。
(一)网上申报:1.系统登录。申报人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sh.gov.cn)—信息公开—职称专家—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http://rsj.sh.gov.cn/zcps/zcpssb)。
2.申报注册。根据操作提示及帮助,选择“上海市统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注册,上传申报材料及附件。
3.填写申报信息。申报人在注册信息后,须填写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凡要求提供的附件材料均应上传至系统。申报材料填写和附件上传完成后,经检查无误,点击提交,同时打印申报表。然后将申报表中的“学历、经历等情况核实意见”页、“所在单位核实意见”页写上核实意见并盖章后原件扫描上传至“单位意见”栏中,并提交。
4.注意事项:(1)“学习经历”栏:应从高中填起,学历及学位证书直接上传到“学习经历”栏对应的“相关附件”。对于在职获得专业硕士学位证书、并无研究生学历证书的申报人,其基本信息栏的“学历”一栏应按照本人所持有的最高学历证书填写。(2)“项目情况”栏:各栏(特别是立项时间、担任角色、经费等)应根据项目情况如实填写,并将相关证明材料及获奖证书上传其对应的项目后。(3)“论文著作”栏:申报论文、技术工作总结及论著均应上传该栏,除论著仅需上传封面、目录及封底外(PDF格式,打包成一个文件作为附件上传),提交论文及技术工作总结的,需上传封面、目录、内容(PDF格式),以及所有论文、技术工作总结的WORD版本。注:网上填报评审材料,请仔细阅读《申报人操作手册》并确认上传附件不含病毒,此外,上传附件应按“1个项目对应1个附件”的原则,上传PDF格式的证明材料(1页的证明材料可上传JPG格式,多页的合并扫描成1个PDF文件),不得上传压缩包等其它格式文件,否则影响评审。
(二)受理审核:高评委办公室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通过初审人员分配受理号,通知参评对象递交书面材料。初审未通过的,通过职称服务系统告知申报人。对截止申报日17:00未按要求完成提交,或未按高评委办公室要求的修改时限完成修改的申报人,不纳入今年评审受理范围。
(三)书面材料报送:书面材料报送内容及要求请见附件,申报人须按要求如实提供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工作业绩等方面的材料。
三、其他有关问题:申报人员在报送有关材料时,需交纳评审费用800元/人。本通知及相关内容和有关附件在上海统计网(www.stats-sh.gov.cn)、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sh.gov.cn)“职称专家”栏目可供查询、下载。
上海市统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来源: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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