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新闻单位: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深化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0号)和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关于印发《上海市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办法》的通知(沪人社专[2023]21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2023年度本市新闻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并列入新闻记者证核发范围、具有新闻采编业务的本市所属新闻单位中,从事新闻采编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至申报截止当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本市申报职称:
1.具有本市户籍;
2.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3.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已办理退休手续或当年度达到退休年龄的,不予受理(按国家规定办理延长退休手续的除外)。
近两年内严重违反新闻宣传纪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受到有关部门查处的直接责任者,或正在查办中的涉事人员,不受理申报。
2022年度未通过评审者,今年一般不接受连续申报,如需申报,须新取得以下突出业绩或重大贡献之一,并由所在单位提出推荐意见,否则不予受理:(1)获中国新闻奖二等奖以上,或中国广播影视大奖(新闻类),或上海新闻奖一等奖或上海新闻奖特别奖;(2)在重大活动和重要题材报道中取得突出采编业绩;(3)独立撰写并公开出版新闻学术著作或译著。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略,忠于党的新闻事业。
2.坚持党性原则,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认真履行新闻舆论工作职责使命。
3.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
4.热爱新闻工作,具备相应的新闻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实事求是。
5.依法取得新闻记者证,并通过当年新闻记者证年度核验。
6.申报人近五年工作考核为合格以上。
(二)学历、资历
1.申报主任记者、主任编辑
(1)具备博士学位,聘任记者或编辑满2年;
(2)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聘任记者或编辑满5年。
2.申报高级记者、高级编辑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聘任主任记者或主任编辑满5年。
3. 破格申报
一般不受理申报。少数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业绩突出,且聘任现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的新闻专业技术人才,在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适当放宽学历和资历条件限制,由本人提出申请,并经单位审核推荐后,进行破格申报:
1.获中国长江韬奋奖或上海长江韬奋奖;
2.作为主要采编人员完成的作品获中国新闻奖一等奖1次或上海新闻奖一等奖(或上海新闻奖特别奖)2次;
3.在新闻理论与实践中作出突出贡献受到省部级以上新闻主管部门认可,达到所申报职称相应层级的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学术成果等基本条件,且为新闻事业急需紧缺的新闻专业技术人才。
任职资历计算到2023年12月底。
(三)业务能力
1.申报主任记者、主任编辑
在任记者、编辑期间,符合以下所列两项:
(1)独立策划完成新闻报道,含消息、通讯、评论、图片新闻、新媒体新闻作品及其编排呈现等采编业务;
(2)作为团队主要成员采编获得社会认可、产生较大影响力的新闻作品(含新媒体作品);或作为团队主要成员完成重大活动、重要题材等新闻报道任务;
(3)作为主要成员参与策划并执行大型聚合传播项目,能针对不同内容属性及传播平台,制作内容分发方案,增强内容的传播力、影响力。
2.申报高级记者、高级编辑
在任主任记者、主任编辑期间,符合以下所列两项:
(1)独立策划完成新闻报道,含消息、通讯、评论、图片新闻、新媒体新闻作品及其编排呈现等采编业务,并有较大影响力;
(2)在经省部级新闻管理部门认可的重大活动或重要题材报道中,具有较高的组织、策划、采编水平,发表多篇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原创报道;
(3)领衔策划并执行大型聚合传播项目,能针对不同内容属性及传播平台,制作内容分发方案,增强内容的传播力、影响力。
(四)工作业绩
1.申报主任记者、主任编辑
在任记者、编辑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采编人员完成的作品获得新闻主管部门主办的国家级新闻奖三等奖以上1次,或省部级新闻奖二等奖以上1次,或省部级新闻奖三等奖2次;
(2)作为主要采编人员完成的作品获得其他主管部门主办的国家级新闻奖三等奖以上2次,或省部级新闻奖三等奖以上3次;
(3)作为主要采编人员完成的体现新闻专业能力的代表性新闻作品在省部级以上范围内反响较为强烈(至少2个),对行业具有创新引领示范作用,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传播效果,并获得新闻业界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认可(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由所在单位的编辑委员会出具推荐报告);
(4)作为主要作者(排名前三),以单篇形式撰写报送的内参、决策咨询报告或专报等被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2篇以上。
2.申报高级记者、高级编辑
在任主任记者、主任编辑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采编人员完成的作品获得新闻主管部门主办的国家级新闻奖二等奖以上1次,或国家级新闻奖三等奖2次,或省部级新闻奖一等奖1次,或省部级新闻奖二等奖2次;
(2)作为主要采编人员完成的作品获得其他主管部门主办的国家级新闻奖二等奖以上2次,或省部级新闻奖二等奖以上3次;
(3)作为主要采编人员完成的体现新闻专业能力的代表性新闻作品在省部级以上范围内反响较为强烈(至少3个),对行业具有创新引领示范作用,创造了相当的社会效益和传播效果,并获得新闻业界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认可(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由所在单位的编辑委员会出具推荐报告);
(4)作为主要作者(排名前三),以单篇形式撰写报送的内参、决策咨询报告或专报等被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3篇以上。
(五)学术成果
1.申报主任记者、主任编辑
在任记者、编辑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公开发行的省部级新闻专业期刊上独立(或排名第一)发表新闻业务相关论文1篇以上,单篇字数一般不少于5000字,并符合论文的基本规范;
(2)独立或作为团队主要作者(排名前三)编写公开出版的在行业内有较大影响力的新闻学术论著或译著;
(3)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三)参与经由专家鉴定通过的省部级以上项目(课题),并取得一定的新闻相关研究成果;
(4)在省部级以上新闻主管部门举办的新闻专业培训班授课2次以上,单次讲稿不少于1万字,并获专家认可。
2.申报高级记者、高级编辑
在任主任记者、主任编辑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公开发行的省部级新闻专业期刊上独立(或排名第一)发表新闻业务相关论文2篇以上,单篇字数一般不少于5000字,并符合论文的基本规范;
(2)独立或主持编写公开出版的在行业内有较大影响力的新闻学术论著或译著;
(3)主持经由专家鉴定通过的省部级以上项目(课题),并取得新闻相关研究创造性成果,推动新闻行业发展;
(4)在省部级以上新闻主管部门举办的新闻专业培训班授课3次以上,单次讲稿不少于1万字,并获专家认可。
3.学术成果绿色通道
对任现职以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高级职称申报者,可适当放宽学术成果条件要求,提供反映或代表申报人任现职以来最高水平的新闻作品替代学术成果进行申报:
(1)个人入选省部级以上重大人才工程(包括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中宣部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国家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领军人才、东方英才计划领军项目等);
(2)获中国长江韬奋奖或上海长江韬奋奖。
(六)转评要求
取得其他相关系列高级职称的人员,因工作需要转入新闻系列,须符合本市新闻系列高级职称申报条件,并在现新闻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可申报转评相同层级的新闻系列高级职称,转评前后的任职年限可以累计。
(七)诚信的要求
按全市统一要求,申报人必须签署诚信承诺书,详见《高级职称评审申报表》。
(八)岗位缺额申报的要求
事业单位应根据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实行岗位缺额推荐申报。市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时,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核实该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空缺情况;区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时,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实该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空缺情况。
三、评价标准
(一)主任记者、主任编辑
1.具有相当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全面掌握新闻专业理论和专业知识,有一定的新闻学术造诣。
2.全面掌握新闻运作规律,有较深厚扎实的新闻采编实践功底,新闻工作经验比较丰富,能解决采编工作中的疑难问题,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工作业绩显著,采写或编发了为社会所认可的有一定影响力的新闻作品。
3.属于新闻采编专业领域全媒型或专家型的业务骨干,具有指导、培养中级及以下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
(二)高级记者、高级编辑
1.具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系统掌握新闻专业理论和专业知识,有较高的新闻学术造诣。
2.系统掌握新闻运作规律,有深厚扎实的新闻采编实践功底,新闻工作经验丰富,能解决采编工作中的重大疑难问题,在采编业务方面有重大创新,工作业绩卓著。在新闻界有一定影响,采写或编发了为社会所认可的有较大影响力的新闻作品。
3.属于新闻采编专业领域全媒型或专家型的业务带头人,具有指导、培养副高级及以下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
四、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一)对申报人员的要求
1.申报人员须完整填报各项材料(申报材料目录详见附件1),并请注意:申报副高级职称主要写中级职称任职期间的情况,申报正高级职称主要写副高级职称任职期间的情况。
2.申报人员应如实填报各项材料。对伪造学历、资历、工作业绩、学术成果等弄虚作假者,不予评审或取消任职资格。业务工作报告应对照评审标准,客观反映本人的学识水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3.申报人员在自荐表中填写的奖项应为任现职以来所获的省部级以上专业奖项,并在“担任角色”一栏中注明有关情况,如“独立撰写”、“独立编辑”等,所填情况必须与获奖证书一致;如为集体奖项,须由单位提供证明,表明申报人员在完成获奖作品过程中的作用,不同申报人员如涉及同一奖项,单位提供统一证明。
(二)对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的要求
1.用人单位应认真填写推荐意见,对申报人的业绩水平和工作绩效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价,以供专家评审时参考。单位应对申报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核实的责任,对其学历学位、专业技术工作资历、学术成果、奖项、作品等情况逐一核实并盖章;未经核实的内容在评审时不予考虑。
2.用人单位应对申报材料和履职情况进行严格审核,择优推荐,并将申报材料在本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核实盖章后报送评审办。
3.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要填写2023年度新闻系列高级职称申报对象名册(见附件4),并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xwc2015@126.com。
五、申报评审程序
(一)网上申报
1、申报人登录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平台(http://ggfw.rsj.sh.gov.cn)--网上办事--职称申报),先按要求通过“随申办市民云”APP进行注册用户信息,然后再填写基本资料,选择所要申报的高评委及专业学科组(“上海市新闻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按照要求上传规定的申报材料附件。凡要求提供的附件材料均应上传至系统。申报材料填写和附件上传完成后,经检查无误,点击提交,同时打印申报表(请确认上传附件不携带病毒,否则可能导致材料上传不完整而影响评审)。
2、网上申报时间:2023年8月25日至9月15日(截止日期是指申报者完成内容填报,并进行第一次提交的日期,不包括提交后评委会要求后续修改提交的时间。申报者必须在此日期前完成首次网上材料提交,否则将无法参加今年的评审。)
(二)受理审核
1、高评委办公室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的人员分配受理号,申报对象凭分配的受理号按规定时间报送书面材料。
2、审核未通过的,通过职称服务系统告知申报人,无需报送书面材料。
六、书面材料报送时间、地点、联系电话、收费标准
1.报送时间:9月18日——10月10日
报送地点:高安路17号401室;
2.联系电话:64378779
3.收费标准:评审费每人800元。请申报者收到受理号后,将评审费转入以下帐号:单位名称——上海市宣传文化人才服务中心,开户行:建行番禺路支行,帐号:31001567200059000002。转账时请务必注明“姓名+新闻职称评审”。
4.所有申报材料统一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报送。
上海市新闻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023年7月24日
(来源: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信职称、地信高级职称、地信高级工程师、地信专业技...
2024-07-26
施工与养护高级、自然保护地工程师、自然保护地中级、...
2024-07-26
热线电话:021-64139080 / 400-775-6775
王老师 微信同QQ:2324253004
杨老师 微信同号:15301891026
公司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439号七建大厦1418室(地铁3/4/9号线出口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