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纺织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本市工程系列纺织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根据《关于规范本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号】115号)、《关于完善本市科技创新领域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的实施细则》(沪人社专发【2016】2号)及《关于调整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沪人社专发【2017】2号)等有关文件的精神,并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2017年度本市工程系列纺织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公布如下:
一、评审机构
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上海纺织(集团)有限公司组建上海市工程系列纺织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中评委),中评委负责本市工程系列纺织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评审工作每年举行一次。
二、申报评审范围
1、本市从事纺织专业(即纺织工程、印染整理、化学纤维与纺织原料、服装与设计等)的专业技术人员。2017年已到达退休年龄或已经办理了退休手续以及上年度未通过评审者,不在受理范围。申报人需提供近一年社保缴费记录证明。
2、事业单位申报人应根据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按岗位缺额进行推荐申报。申报人单位人事部门应在《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的单位意见栏内注明有岗位缺额,同意申报,并由上一级人事部门的盖章确认。
3、取得《上海市居住证》满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外省市在沪工作的在职工程技术人员,符合规定申报条件的,可以申报评审。
4、转系列评审:对已评聘其他相关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后,因工作需要转到纺织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一年以上,并经考核能履行现岗位职责,可申报转评纺织专业工程师。
5、对于先评聘助理工程师职务,后通过成人教育取得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工程技术人员申报工程师,在取得学历后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不得少于一年。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职业道德要求
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履行工作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学历、资历要求
1、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所规定的工程师学历、资历要求,即理工类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二年以上;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四年以上。专业职务任职年限截止到2017年12月底。受聘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需提交单位出具的聘任证明文件,或提交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制《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http://www.21cnhr.gov.cn “表格下载”)。
2、对于毕业后未参加初级评聘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所需学历、资历条件达到评审要求时,可以直接申报工程师资格评审,即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相关技术工作满五年,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相关技术工作满七年可以直接申报。
3、尚不具备相应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如确有真才实学,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经单位推荐,按照《关于完善本市科技创新领域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的实施细则》(沪人社专发【2016号】2号)相关“破格”条件进行申报。原则上资历不能破格,且该文件的“破格”中有关取得发明专利的条款仅适用于学历破格。
四、网上申报程序与要求
登陆“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点击“职称专家”栏进入“职称服务系统”,根据操作提示及帮助,再选择上海市工程系列纺织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进行网上注册申报。(请确认上传附件不携带病毒,否则可能导致材料上传不完整而影响评审)
(一)对申报者的要求
1、填写《申报表》信息
申报人在注册信息后,依次填写本人的《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工作业绩》、《项目情况》、《专利课题》、《论文专著》、《相关表格》、《附件资料》等信息。其中《工作业绩》、《项目情况》、《专利课题》、《论文专著》是提供评审的主要材料,应能反映申报者的专业水平、能力、业绩以及综合方面的情况。
注意:填写“申报学科组”与“评审专业”填写内容需一致。
2、《自荐材料》(附件1)内填写的全部内容必须与网上上传的内容相一致(原件在网上【附件资料】栏上传)。申报人还必须将《自荐材料》最后一页 “申报人签名处”亲笔签名并经单位盖章扫描后,在《工作业绩》栏的附件中上传。
3、《论文专著》:
申报人需提交一篇及以上在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以后由本人独立撰写不少于3000字的论文(上传论文电子版本),论文内容必须与本人专业工作和评审专业内容相关。(在公开期刊号上发表的论文在评审时为加分项)
中评委办公室对申报人所提交的论文,将随机抽取部分进行重合度检测。
发表的论文需提交以下内容的复印件:
(1)刊登的论文内容;
(2)期刊封面、目录,统一刊号或准印证号,并加盖单位图章。
注意:
(1)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撰写论文或毕业论文不能作为申报职称的送审论文。
(2)在职期间撰写与本专业相关的毕业论文或学位论文可作为“副审论文”。
4、生成《申报表》:
申报人在填写所有申报详细信息之后(除单位意见之外),点击《评审进程查看》栏目,在申请状态下,点击《生成申报表》按钮,在等待一定时间后按照处理状态完毕,点击所示部分下载、保存并打印《申报表》(要求一式三份),作为纸质申报材料。非申报职称系统生成的申报表,不予受理。
5、工作业绩是提供评审的主要依据。工作业绩应能反映申报人的专业水平和能力以及综合方面的情况(在网上申报上传项目内容应细写)。提示:《工作业绩》中参与或负责的项目要表达三个要素1.为什么(立项背景);2.怎样做(个人在项目中如何解决技术问题);3.做得怎样(效果、效益)。
6、上传附件资料
申报人点击《附件资料》栏目,可将助理工程师职务聘任证书(表)、纺织继续教育学分证书(含知识产权、创新知识或项目管理公需科目培训合格证书)、专业技术成果证书、获奖证书及其他重要业绩方面的证书(包括外单位的证明)和本市《居住证》以及自愿提供的外语证书、计算机证书等,经所在单位核实、盖章确认上传。
7、上传学历、学位证书
申报人点击《学习经历》栏目,提供从高中起始的学历或学位证明,并经所在单位核实、盖章确认后上传(证书遗失由本单位或档案所在地提供相应证明并上传)。
(二) 对申报者所在单位的要求
1、单位应对申报人提交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内容进行核实,在“业绩、论文、论著等情况的核实意见”栏内对申报人作为评审的各项主要业绩方面明确写明核实意见,并盖章;未写入核实的其它内容在评审时不能作为主要业绩对待。将此页扫描后,在《单位意见》栏目上传。
2、单位对申报人评审提供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上传附件资料内容进行核实,逐一核对,并在每一核实的复印件上加盖单位人事部门章确认。
3、单位对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参见《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78号) 负责填写申报人近三年来的《单位考核评价意见表》(附件4),并盖章确认后在《附件资料》栏上传,
(三)继续教育培训要求
申报人应通过两门公需科目共4学分的继续教育(知识产权班计2学分、创新知识初级班计2分或项目管理初级班计2学分)和纺织专业继续教育。
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统一由上海继续工程教育协会安排,网上报名地址(http://www.sacee.org.cn/);纺织专业继续教育由上海市纺织工程学会组织培训。(每年3月份, 联系人:戴老师 联系电话:62777806)
五、申报评审程序
1、所需提供的材料:见附件。
2、材料受理部门对申报材料的原件进行核实验证。
3、材料审核: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档案所在地人事部门(盖公章)。
4、评审形式:通过专家评审。
5、评审通过名单公示20天。
6、任职通知及制证:上海市工程系列纺织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六、评审费用
评审费700元在报送书面材料时一同交付。
七、申报时间、地点
1、职称网上申报时间:2017年7月17日起至2017年7月28日截止。
2、网上材料修改截止时间:2017年8月20日止。
3、申报材料(交费及纸质材料)受理时间:申报人取得受理号后,需随带原件,并将完整的书面评审材料装在档案袋中,袋面贴上《送审材料目录》(附件3),于2017年8月22日至2017年8月25日止,每天上午9点30至下午4点,送至胶州路941号13楼(上海市纺织工程学会材料受理点),逾期放在下一年度。
八、申报注意事项
1、工程系列纺织中级专业技术评审中除对申报人“学历与经历”、“影响力”、“理论水平”要求外,侧重“业绩成果与项目管理”评估,尤其是“项目管理”实施情况是申报必填的内容。注意填写的工程项目必须是取得初级工程师以后完成的项目,并且所列的立项单位、项目经费等所有内容都必须填写完整,最后需提交的附件内容包含项目立项报告、验收报告、获奖证书等(可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提交)。项目论证结论填写时必须与验收报告结论相一致,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不得随意填写“国际先进”、“国内领先”等申报人的主观结论。
2、“专利、课题”一栏中提交的专利须是已经授权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和“软件著作专利”,且专利必须提供国家专利局颁发的专利授权证书,并附上该专利应用情况证明。处于受理或公示阶段的专利都不作为评审依据,请勿填写。需以发明专利进行学历破格者需提供第三方(专利使用方)出具专利应用情况证明。
3、鼓励申报人提供在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中取得的“项目成果”、“论文获奖”、“专业著作”、“专利授权”等方面材料。
4、“工作业绩”栏中的个人工作业绩填写后,请将该文的word版也上传至该栏的“附件”中,以便专家评阅查看。
5、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再作为申报本专业职称的前置条件,因此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为非必需提供的材料。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相关规定,外语和计算机能力是专业技术人才学习研究的重要工具,也是技术人员综合能力素质的体现,因此,申报人可自行提供能反映自身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的材料(近5年内取得),供专家在评审时参考。可提供的外语水平材料主要包括: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英语专业四、八级证书,全国翻译资格水平证书,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证书,BEC、BFT、BULATS、GRE、TOEFL等证书,发表或翻译的外文论文论著等。可提供的计算机水平材料主要包括: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行业认证证书、软件著作证明等。
6、作为对申报人的一个基本情况的了解,请申报人填写“基本信息”栏时除必填项外,其他栏目也尽可能填写正确、完整,若空缺,中评委和专家在评审时将视此项为“无”。
7、申报人完成第一次提交后,要经常登录申报系统查看评审进程,若出现中评委退回的状况,请抓紧根据中评委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补充材料,并勿忘修改后再次提交。否则,提交材料不完整也会错过今年的评审。修改和补充材料不受申报截止日期影响。
上海市工程系列纺织专业中级专业
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二0一七年六月五日
(来源: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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