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浦东新区信息技术和制造业融合发展,加快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浦东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新组建了上海市工程系列计算机与数字技术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浦东新区)。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关于规范本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115号)等有关文件的精神,现将首次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机构和主要专业
上海市工程系列计算机与数字技术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中评委),负责计算机与数字技术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评审。中评委下设二个专业学 科组,主要评审专业如下:
(一)计算机系统与数据技术
含计算机操作系统开发、计算机整机安全、计算机存储技术、计算机网络、计算机系统集成与维护、云计算、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专业。
(二)计算机应用与智能技术
含计算机程序开发及应用、计算机程序测评、信息系统和网络安全、数据库、数字媒体、金融科技、数据储存与数据挖掘、机器学习与深度学习、语言识别与图像识别、智能制造等专业。
二、评审范围
(一)在浦东新区企业(不含中央在沪企业、市属国有企业)、社会组织及区属企事业单位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至申报截止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
1、具有本市户籍;
2、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3、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二)下列情况者不在申报范围内:
1、当年度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
2、上一年度参加本市相近专业中级职称评审未获通过者(申报当年工作业绩突出且获得本专业区级及以上奖项者除外)。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无不良诚信记录,无尚在有效期中的行政处罚。
(二)学历、资历条件
申报人员应符合国家《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具备理工类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
1、获得博士学位后,经单位考核合格。
2、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两年。
3、获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五年。
4、获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七年。
5、对持有本专业技能类职业资格的申报者,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在工程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岗位工作满1年。
(2)相关专业大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7年,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其中转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年限不少于1年,技能岗位资历可对折计算成专业技术岗位年限)。
(3)获得相关专业及职业(工种)技师(二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工作满3年。
6、对于先评聘助理工程师职务,后取得相关专业在职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在取得在职学历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一年方可按在职学历计算资历年限。
7、对已评聘其他相关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后,因工作需要转到工程技术岗位工作一年以上,并经考核能履行现岗位职责,可转评工程师任职资格。
任职资历自按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起算,任职资历截止日期为申报年度12月31日。
(三)论文论著或技术总结要求
提交申报人在任职期间撰写的论文(著作)一篇或参与项目完成后的个人技术总结一篇。
1、提交论文的要求
(1)论文内容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
(2)独立撰写或者以第一作者撰写,合作撰写原则上不超过3人。
(3)提供多篇论文请选择一篇为主送论文。
(4)论文原稿字数须2000字(含)以上。若以外文发表的论文,需同时提供中文译稿,且专家审核时以中文内容为准;非主审论文的外文论文请提供中文内容概要简介。
(5)全日制高校在校期间或在职学习期间发表的毕业或学位论文不可作为申报论文。
2、提交著作的要求
(1)著作内容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
(2)独立编著或者合著编写的著作(含教材),其中申报人撰写的字数不少于两万字。
(3)著作需公开出版,并提供著作内容电子文档及以下内容的彩色扫描件:著作封面、目录及封底(内容需含作者、出版社及国际标准书号)。
3、提交个人技术总结的要求
(1)个人技术总结需是申报人主持或参与的科研、生产或工程设计等项目。
(2)个人技术总结必须简要阐明项目水平,明确说明本人在项目中所任角色、承担的岗位职责、专业技术能力、创造性的作用贡献以及解决的技术难题,字数一般2000字(含)以上。同时需提交经单位审核盖章的项目技术总结扫描件。
(3)项目(工程)设计说明书、产品说明书,可行性研究、立项申请、结题报告以及项目技术报告、测试报告,产品标准,专利申请报告等不可作为个人技术总结。
为防止出现学术腐败,评委会将随机抽取一部分申报者提交的论文或个人技术总结进行重合度检查,若申报人自己已进行过“查重”,请将“查重”报告一起提交。
(四)继续教育
按照《关于完善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工作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256号)的要求,结合本专业的情况,对申报2021年本评委会的申报人员(非公领域除外)提出继续教育要求如下:
1、公需科目:累计完成30学时。公需科目具体报名事宜,请查询“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网站(www.sacee.org.cn)。
2、专业科目:累计完成专业科目继续教育30学时,专业科目具体报名事宜,请查询“上海市工业和信息化人才继续教育”网站(http://edu.sheitc.sh.gov.cn/)。
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项目培训(高级研修班、急需紧缺培训班、基层培训班等)相应学时可作为专业科目学时。
(五)其他事项
1、对于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如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并符合《关于完善本市科技创新领域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的实施细则》(沪人社专发〔2016〕2号)规定条件的,经单位推荐,经相关程序审核后,可以破格申报。
2、事业单位本人员应根据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按岗位缺额进行推荐申报。本人所在单位须在《中级职称评定申报表》中“所在单位核实意见”栏内填写岗位空缺情况,事业单位根据不同层级,由区人社局或相应市主管部门盖章确认后,方能申报。
四、网上申报操作办法和注意事项
(一)网上申报操作办法
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h.gov.cn)--政务公开--职称专家--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如实注册用户信息、填写基本资料。选择所要申报的上海市工程系列计算机与数字技术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浦东新区),按照要求填写个人资料和上传规定的材料附件(请确认上传附件不含病毒,否则可能导致材料上传不完整而影响评审)。经检查无误,点击生成并打印评审申报表。将申报表中的学历及工作经历等单位审核盖章后将此盖章页扫描上传至“单位意见”栏中,并点击提交,完成第一次申报提交。
(二)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者需在9月30日前完成网上第一次申报提交,否则将无法参加今年的评审。
2、网上材料提交后,评委会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退回材料修改,请申报人员密切关注系统信息。
3、网上申报材料通过后,评委会将统一分配受理号,并短信通知递交书面材料,申报人根据送审材料目录(见附件1)要求递交书面材料。
五、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须经所在单位核实并加盖公章或经公证机关公证。
2、申报人在填写材料前应仔细阅读网上相关信息要求。
3、申报书面材料时需审核学历、技术资格、聘任、获奖、专利等证书原件,核对后即交还本人。
4、项目证明材料:提交项目书、任务书、奖状等能证明申报人直接参与该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没有相关材料,请提供参与项目完成情况证明材料(见附件2),每个项目一份证明材料。
六、评审费用
申报评审费用:600元人民币(报送书面材料时支付)。
七、申报时间、地点
(一)申报时间安排
1、网上申报时间:2021年9月1日至9月30日,网上申报期间中评委办公室向申报人员反馈材料受理情况,申报者必须在此日期前完成一次申报提交,才算注册成功。对于因申报人材料受理不全、经评委会反馈仍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修改,本评委会办公室不再审核受理。
2、书面材料递交时间:分配到受理号后另行短信通知。
(二)书面材料报送地点
上海浦东软件园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郭守敬路498号1号楼1109室,联系人:陶老师,咨询电话:50276926)
特此通知。
上海市工程系列计算机与数字技术专业
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浦东新区)
2021年8月13日
(来源: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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