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上海市工艺美术系列工艺美术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产品外观及展示、环境艺术、视觉传达等)

  • 发布日期:2021-05-17  关注:17692次

2021年度上海市工艺美术系列工艺美术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为加强本市传统工艺美术、现代艺术创意设计产业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艺美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15号)及《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工艺美术系列工艺美术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的通知》(沪经信规范〔2019〕6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本市文化创意产业、“设计之都”建设需要,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2021年度上海市工艺美术师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机构

上海市工艺美术系列工艺美术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二、评审专业

本年度申报专业分以下四个学科组:

1、传统工艺组:工艺雕刻、金属工艺、首饰工艺、漆器工艺、织绣编结、工艺陶瓷、民间工艺等;

2、产品外观及展示组:产品外观造型设计、包装外观造型设计、展示设计;

3、环境艺术组:环境艺术(园林等)设计、室内设计;

4、视觉传达组:平面设计、广告设计、传媒艺术(动漫)设计。

三、申报对象

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近24个月中在上海累计缴纳社保满12个月),在本市专职从事工艺美术创作设计、研究管理、生产制作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或自由职业者。其中,研究所、学校、电台等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须填写事业单位岗位缺额情况并盖章(表格信息填写完毕后由申报系统自动生成)。

2021年度已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属审定范围。

2020年度评审未通过人员原则上不得参加本年度申报。

四、基本要求

1、申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工艺美术事业,努力钻研业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学历及资历:获得博士学位,从事工艺美术专业技术工作;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工艺美术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工艺美术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工艺美术专业技术工作满7年(工作年限计算到2021年6月30日)。

3、专业技术和实践经验:评审采用专业技术测评和专业理论水平相结合的方式。

专业理论水平:申报人应当提交一篇独立撰写的与申报专业相关的技术总结或者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专业论文,字数要求3000字以上(高等学校学历教育的毕业论文不得作为论文提交)。

工艺美术专业技术测评:白描、线描、电脑绘图(三选一)。

4、申报人领取“专业技术测评单”的时间另行通知,逾期视为放弃。

5、专家视评审材料情况从申报人中抽查一定数量进行面谈,一旦通知参加面谈,务必参加,否则视为放弃评审。

6、评委会将对论文抽取一定比例进行查重。如果申报人已对论文查重,请将查重报告随论文一并上传。

五、继续教育

按照《关于完善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工作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256号)的要求,结合本专业情况,提出继续教育要求如下:申报人员需完成专业科目继续教育满45学时。

申报人必须先在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www.sacee.org.cn)注册,待完成相关课程后,方可下载“学时记录”(途径:登录官网——学习大厅——进入已修课程——导出全部记录)。

课程报名事宜,可查询上海工艺美术行业协会官网www.luckychina.vip。若在申报前仍有来不及完成的继续教育课程,相应学时未达到规定要求的,可以提交培训报名表先行申报。

注:申报人应根据申报的学科组,选择相关课程。

六、网上申报操作办法和注意事项

(一)网上申报操作办法

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信息公开→职称专家→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如实注册用户信息、填写基本资料。选择上海市工艺美术系列工艺美术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按照要求上传规定的申报材料及附件。凡要求提供的附件材料均应上传至系统。申报材料填写和附件上传完成后,经检查无误,点击“生成”并打印申报表(请确认上传附件不携带病毒,否则可能导致材料上传不完整而影响评审)。然后将申报表中的个人承诺、单位核实意见盖章页原件扫描上传至“单位意见”栏中,并点击提交,完成第一次“上报材料”。

(二)申报注意事项

1、网络申报系统时间:2021年8月1日—8月15日17点,此截止日期是指申报者完成内容填报,并进行第一次“上报材料”的日期,不包括提交后评委会要求的后续修改提交。申报者必须在截止日期前完成第一次“上报材料”,否则将无法参加今年的工艺美术师评审。

2、身份证

上传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审核盖章,作为纸质材料上报。

3、“基本信息”栏,申报者必须对本人和所在单位的信息,按要求如实填写。注:单位代码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作为对申报人的一个基本情况的了解,请申报人填写“基本信息”栏时除必填项外,其他栏目也尽可能填写正确、完整,若空缺,专家在评审时将视此项为“无”。

4、“学习经历”栏,对2002年以后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学历、学位,申报人可不用上传相关证书信息,评委会将通过职称申报系统进行联网查询。上传从高中起始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扫描图片。注:高中毕业证书遗失,学校可出证明;中专以上学历须上传毕业证书、学校证明。

5、“工作经历”栏,如实填写工作经历。工作经历不要出现断、缺,如遇到现单位无法证实的经历,请上传相应劳动合同、缴费证明等。

6、“工作业绩”栏中的个人工作业绩填写后,请将该文的WORD版也必须上传至该栏的“附件”中,以便专家评阅查看。(工作业绩是提供评审的主要依据。工作业绩应能反映申报者的专业水平和能力,以及综合方面的情况。)

7、“项目情况”栏填写内容必须是负责项目,完成的主要作品(产品),须单位盖章证明上传在“相关附件”。

8、“专利、课题”栏中填写的专利必须是已经授权的专利,处于受理或公示阶段的专利请勿填写,可写在工作业绩栏。

9、“论文著作”栏,必须在论文著作“是否主送论文”栏中写明一篇作为“主审”。其他论文,上传在“论文著作”栏。按要求送审的职称评审论文一篇:公开发表论文上传时需包含杂志封面、目录、刊号和文章页彩色扫描件(PDF格式,打包成一个文件作为论文附件上传),同时内容单独上传WORD版。未发表的送审论文,只须上传论文内容(WORD格式)。

10、“单位意见”栏,该表在申报材料填写完整后,将由网络生成。申报表网上生成下载打印,其中盖章页用彩色扫描后上传至“单位意见”栏。

11、“附件资料”栏,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再作为申报的前置条件。若申报人具有近5年内取得的各类外语和计算机证明材料,可以提供。

(1)申报者将与自己岗位相关的手绘稿作品1件(jpg格式),文件命名《申报人姓名+手绘稿》;以及1件代表作(jpg格式)上传至“附件资料”,文件命名《申报人姓名+代表作》。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3)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可到市人社局官网上下载,具体网址:http://rsj.sh.gov.cn(市人社局官网首页→表格下载→人事人才)及近三年专业工作年度考核表(上传在“附件资料”栏);若现单位工作不满三年的,还需提供原单位的年度考核情况;

(4)继续教育学时证明;

(5)专业技术成果、获奖证书及其重要业绩方面证明材料;

(6)非沪籍须提交《上海市居住证》(有效期内),或近24个月中在上海累计缴纳社保满12个月证明材料(上传在“附件资料”栏);

(7)近三年工作业绩考核表

(8)获奖证书(获奖项目为集体奖项时,个人必须是该奖项主要贡献者,申报时需提供可靠的证明材料)。

七、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对申报者的要求

1、申报人完成第一次“上报材料”后,应经常登录申报系统查看评审进程,若出现评委会退回的状况,请抓紧根据评委会提出的修改、补充材料要求进行修改,并勿忘修改后再次提交。未在材料修改截止日期前完成修改并提交的,视为放弃今年评审。

2、经评委会及上级部门审核通过后,请按照附件1要求整理好纸质材料,在纸资材料受理时间段到相应地点提交材料。(注:纸质材料应与网上材料一致,若不一致均以网上填报内容为准。)

(二)对申报者所在单位的要求

1、《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所填的内容须由所在单位进行核实并提出审核意见。申报表中“业绩、论文、论著、岗位空缺等情况核实意见”栏内所在单位须对申报者各项主要业绩方面明确写上核实意见并盖章(必须写具体内容,不能只有“情况属实”之类)。凡未写入核实的其他内容在评审时不能作为主要业绩对待。

2、对申报者提供的各类证书及证明材料逐一核实。

3、单位提供申报者近3年的年度考核档案原件。

(三)书面材料:

1、《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原件2份

2、身份证复印件1份,非上海户籍提交居住证复印件1份

3、专业技术任职职务聘任表/聘书1份

4、近三年年度考核表1份

5、继续教育学时单1份

6、主审论文1份

八、报送材料时间、地点及费用

(一)申报时间

1、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21年8月1日至8月15日17:00(逾期将不接受报名)

2、网上审核及材料修改时间:2021年8月16日至9月15日

3、提交纸质材料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专业技术测评:报名受理后等短信通知

(三)费用

评审费:900元(提交纸质材料时,现场收费)

(四)申报咨询

周一至周五下午2:00—4:30

电话:64746003

联系人:陈老师、葛老师

上海市工艺美术系列工艺美术专业

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2021年5月17日

(来源: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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