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科技管理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技术市场管理、科技项目管理、科技信息研究等)

  • 发布日期:2020-05-26  关注:14435次

2020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科技管理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2020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科技管理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根据上海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机构

上海市工程系列科技管理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二、申报范围

在本市科研院所,研发中心、科技企业、事业单位等从事以下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一)从事科技战略、规划、计划等策划、制订和执行;

(二)从事战略性科技人才资源策划、使用和管理;

(三)从事科技信息研究、科技发展预测和技术预见;

(四)从事科技项目管理、评估、科技投融资管理;

(五)从事专利技术等方面知识产权管理;

(六)从事技术市场管理;

(七)从事科学技术普及和科学技术管理。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基本申报条件按照《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掌握执行。且申报人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市户籍;

(2)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3)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社保缴纳单位、申报单位及合同签约单位必须保持一致)。

(二)学历资历条件

取得国家认可的理工类大专以上学历,并担任助理工程师工作满4年以上,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硕士研究生(理工类)毕业取得硕士学位从事技术工作或担任助理工程师二年以上。

对于毕业后未参加初级评聘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所需学历、资历条件达到评审要求时,可以直接申报工程师资格评审。即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相关技术工作满五年,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相关技术工作满七年可以直接申报。

注:任职资历计算到2020年12月31日。

(三)继续教育培训要求

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文件要求,专业技术人员评审和聘任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每年需完成规定的公需科目培训。2020年按90学时考核,其中,面授课程为30个学时,在线必修课为15个学时,在线选修课为45个学时。另外,对2020年前取得的公需科目学分,在五年有效期内可以累计折算学时。对通过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且未超过五年期限的,可分别折算为3个选修课学时。

公需科目课程安排和报名事宜,请注册登录并查询“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www.sacee.org.cn)。

(四)其他条件

1、中央在沪单位需本评委会评审的,应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出具有效的委托函。

2、本市企业非法人分公司性质的单位,需要提供:总公司的委托授权书、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等相关材料,经评委会审核属于本市受理范围的可以受理。

3、当年已达到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属于申报范围。上一年度未通过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本年度无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的也不接受申报。

4、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须按照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实行缺额申报,即在《评定申报表》对应页注明工程师岗位尚有空缺并由人事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公章。

5、破格申报:对成果业绩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关于完善本市科技创新领域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的实施细则》(沪人社专发〔2016〕2号)文件规定,满足破格条件的情况下,经所在单位考核推荐,区、县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专业学会(协会)或者两名以上正高级职称同行专家亲笔推荐,可破格申报评审(详见附件五,需附推荐专家职称证书复印件)。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各单位人事部门应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按照以下申报材料要求开展申报工作。

1、材料清单详见附件二。

2、申报人应如实填写《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申报表由网上生成,下载后双面打印,其中单位对申报人的“业绩、论文、论著等情况的核实意见”,原件扫描后上传至“单位意见”栏。)及有关材料,并上传提交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聘书和取得初级职称后所取得的主要论文/科技管理工作总结、论著(选交)、工作业务小结等相关证明材料。

3、论文(著作)/单项科技管理工作总结要求

提交在任助理工程师期间撰写与本人工作、专业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或由本人承担的单项科技管理工作总结(论文不强制要求发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需提供本人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撰写的科技管理论文1篇(含)以上,本人撰写字数不少于3000字(合作撰写论文原则上不超过3人)。单项科技管理工作总结报告作为论文上传时需包含有本人签名的文章内容、单位出具的项目情况证明。

(2)若以外文发表的论文作为主审论文,需同时提供中文译稿,且专家审核时以中文内容为准;非主审的外文论文请提供中文内容概要简介。

(3)全日制高校学生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及学位论文,在职学习的学历、学位论文,以及项目(工程)设计说明书、产品说明书,可行性研究、立项申请、结题报告以及项目关键技术报告、测试报告、产品标准、专利申请报告等不可作为申报论文。

提供已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时,需提供刊登刊物的封面、目录,及刊登的含有署名的论文内容。

五、申报评审程序

(一)评审申报流程

本市科技管理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实行网上申报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

1、申报人应满足申报条件,在备齐材料后,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进行在线申报(rsj.sh.gov.cn/zcps/zcpssb)。

2、中评委办公室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通过人员分配受理号,通知参评对象递交书面材料。。初审未通过的,经由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退回。

3、中评委办公室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并按规范程序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由中评委下达任职资格通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作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电子证书)。

(二)网上申报操作办法

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信息公开—职称专家—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如实注册用户信息、填写基本资料。选择上海市工程系列科技管理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中评委及对应理工科学科组,按照要求上传规定的申报材料及附件。凡要求提供的附件材料均应按屏幕正视方向上传至系统。附件上传后,经检查无误,点击生成并打印申报表(请确认上传附件不携带病毒,否则可能导致材料上传不完整而影响评审)。

(三)网上申报注意事项

详见附件一

六、申报时间与受理地点

(一)申报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6月1日至7月31日。

(2)网上审核及材料修改时间:2020年8月1日至8月31日。

(3)纸质材料提交时间:2020年9月2日至9月16日(以评委会具体通知为准)。

2、费用:

评审费600元,申报人员在递交纸质材料时现场现金支付,并提供开具发票的单位名称及税号(未通过评审者,不退还评审费)。

评委会联系人:

联系人:张老师、孙老师

电话:54061020、54061006

特此通知。

上海市工程系列科技管理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2020年5月26日

(来源: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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